三月快乐
写下这么多琐碎的初心是,我觉得写手和读者之间应该多多沟通。尽管我是写手也不能太自我。想告诉大家我是怎么想的,也想知道大家是怎么想的。
《遇见爱情的K先生》本来是想一口气发完的,奈何渣lo一直说我有违规内容。在我各种研究之后,发现发一章文章不超过15000字就不会出问题。
很久没有更新春华秋实了,很抱歉,快毕业了,最近各种忙,很麻烦。估计等开题答辩后会好一些。毕业后我就去工作啦,btw有武汉地区的朋友可以过来找我玩啊,额,可以请你吃食堂。
这段时间其实有准备很多梗,也有一些文章写了一半迟迟没有结尾。
我算是比较晚才了解同人是何物,大概也是我的不足之处。我竟然是在先知道同人后才知道有耽美一词的存在。
说起来也是很有趣的一件事。我本来是个千苏,被基友安利成了凯千苏,后来又在她的贴吧b站各种炮轰下被安利成了往昔党。
我很相信冥冥中有天意这回事。很多时候你并不觉得,直到某件事发生了,再回头去看这一切,才会有一种发人深省般的细思恐极感。
大概机缘真的是一种很神奇的存在。
所以其实很多朋友看我的文会觉得,我的文架空虚构的太多,除了名字之外可能跟大家所认为的“同人”没什么关系。而且我所遵循的“同人”即是传统意义上的同人,我会改编K赫,或者夏谌,或者其他,但是我基本上不会直接写凯和千。
我总是很难说服自己用真人名字写文。理由具体是什么我也说不上来。
到了现在,特别是春华秋实连载到三十章后,我才慢慢地对于同人和耽美文有了一些微妙的印象。后来我甚至有一种感觉:我想写的,或许跟大家想看的完全不一样。
同人的粉丝是饭圈的粉丝,有着自己独特的标签。或许我精心构思了一篇文章,自以为细节巧妙,大家却只会关心甜不甜,文章里有多少个新出的梗。当一个同人文的作者写了篇虐文后,甚至会有人去炮轰那个作者,说的话都是你为什么来虐我们家某某,或者抱走某某我们不约。
可是归根究底这只是篇文章。且不说写文章的本人从来没有想到过这些有的没的,更远的蒸煮也不会因为冷圈里的一篇小文有什么影响。
那么会有多少人关心这个作者在文章里埋了多少伏笔,或者在真相大白之前藏了多少线索呢。
会不会也有人发现,其实这个作者某一处的环境描写特别细腻,某一处的心理描写也正是我此刻心里所想的呢。
或许有,但是很少。
但这正是同人文的利弊。
你会短时间内获取一大片粉丝,但也许粉丝关注你只是因为你曾经产糖。
这篇生活札记其实是我去年写的。直到现在拿出来看我都觉得是我迄今为止写的最细腻的校园恋爱文。但是当时连载的时候每篇文章的热度只有30。当然我并不是执着于热度的写手。只是会有一种心理反差:为什么我很喜欢的,受众却不爱。
我曾经有一段时间很是沮丧。我甚至有些自我怀疑。
是不是我文笔太差劲了,还是我故事没讲好,所以我想传达到受众心中的情感,被我的文笔从一千压缩到一点。
这也是我之前删文的原因。
我基本上是不混圈子的,除了在评论区跟大家互动,好像也很少关注外面的世界。写文到后来认识了三两写手,倒是我没想到的事情。
每天都有写手入圈,也每天都有写手退圈。有的写手会知会一声。有的写手虽然不说,但是却已经默默地不再更文。
我不知道有多少退圈的人是因为有着这样的感受,因为无法承受同人的狭隘,所以转而投入了原耽的怀抱。
大概每个写手都会有低潮期。所以我也不例外。
尤其是当生活变得格外忙碌的时候,脑子会比平时更加混沌,却也更加清明。
每个圈子里的人都有两重身份:写手,以及读者。我们不写作的时候是读者,写作的时候是写手。刚开始每个人的角色都不是明朗的,只是后来有的人花在读上的时间越来越多,而有的人花在写上的时间越来越多而已。
所以每个人的权利义务也都是对等的。
大家都有权利自由地发表自己的言论,也没有义务非得要去做自己不想做的事情。
所以读者可以自由地评论自己想评论的文章,且没有义务在每篇自己读过的文章上都标上一颗红心。
所以写手也没有义务非得写出读者喜欢的梗,而且有权利说出自己真实的想法。
读者与写手之间的互动就如同博弈,而显然并不是每一对读者与写手都能达到纳什均衡,进而达到帕累托最优。
纵观零零散散的退圈写手,大部分都只实现了零和博弈,有的甚至是负和博弈。
所以他们不得不另开小号,以抒己志。
据说学法律的人大多是理想主义者。可能我也是如此。
写手和读者之间应该是平等的。
但是真正的践行者却很少。
我也想写强制爱,想写三观不正,想写一渣一贱,想写分手快乐,想写好多好多乱七八糟的东西。
但是我动笔前得思虑再三。
读者说这不是我喜欢的某某和某某。
写手说我就是想写这样的某某和某某。
《请回答1988》里有一句台词说:
“错觉是短暂的,但误会是长久的。所以,错觉是个人自由,但误会是不可有的。”
这大概正是我的心里话。
前阵子一直在看期刊论文,如今莫名也有种在探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感觉。
纵然心里有诸多烦恼,我还是每天都忍不住看一下我的主页。
看看今天有没有谁喜欢了我的文字,或者谁给我发了留言。
然后知道我是被挂念着的。
就好比今天我登上LOFTER,然后就看到有朋友在评论区说想我了。
那一瞬间我莫名地想起了自己当初还是个不发文的小读者的时候。
那时候我真羡慕那些写手啊。我觉得他们好幸福。
自己对小孩的喜欢可以表达出来。而这种表达让他们收获了那么多读者的爱。
能被爱,多幸福。
有时候我也想写一些受众喜闻乐见的文章。
然后我发现我并不适合这些。而且我也不喜欢。
我所喜爱的,只是两个人平平淡淡的细水长流。两个人或许都不完美,但是他们的结合是完美的互补。
为什么不去勇敢地写自己想要写的文章呢?
为什么不再咬牙坚持一下呢?
或许我所热衷的受众们也会喜欢呢?
我好像又变得很啰嗦了。
人在吃饱之前只有一个烦恼,吃饱之后却有无数个烦恼。
面临的选择越多,就越容易迷失本心。
我很敬佩一些写手。
坚持真的是一件令人感动的事。
贴一首久远的诗,与诸君共勉。
我一直喜欢这样的自己
大哭,大笑,大悲,大喜
不用委屈自己
戴着不合适的面具
我一直喜欢这样的自己
阴天,雨天,多云天
没有阳光和煦的日子里
我就用心照亮我自己
我一直喜欢这样的自己
被唾弃也没关系
不开心也没关系
我总在自己的世界里做着自己
我一直喜欢这样的自己
哭泣,哀愁,不如意
无论什么样的回忆
都可以让生命怀着希冀
我想
我一直都要成为这样的自己
在长风不安的歌声中
就算被吹的很远很远
也能找到回来的路
鹿又写于2017年3月1日凌晨。